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5 20:29:03 作者:招采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0791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牵头供应商: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西低碳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 报价:682100(元) | 91.22 |
| 2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增光路33号 | 报价:626500(元) | 89.07 |
| 3 |
牵头供应商: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5045号507室L区31号 | 报价:554900(元) | 87.64 |
| 4 |
牵头供应商:华测认证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华测认证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后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报价:534000(元) | 85.88 |
| 5 |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14层 | 报价:493000(元) | 84.7 |
| 6 |
牵头供应商: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绿景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辽宁钰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B座1008号 | 报价:476280(元) | 83.94 |
| 7 |
牵头供应商: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7层 | 报价:376950(元) | 82.34 |
| 8 |
牵头供应商: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北京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节能中心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6层641-10室 | 报价:315000(元) | 81.12 |
| 9 |
牵头供应商: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城市一号花园6号楼A座19层 | 报价:285120(元) | 80.52 |
| 10 |
牵头供应商: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山西示范区武洛街27号 | 报价:285600(元) | 78.0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采购包1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1: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2 | 采购包2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2: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5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3 | 采购包3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3: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1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4 | 采购包4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4: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30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5 | 采购包5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5: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9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6 | 采购包6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6: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7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7 | 采购包7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7: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21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8 | 采购包8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8: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9 | 采购包9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9: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8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 10 | 采购包10 | 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购买服务项目 | 标项10:根据国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应在全省范围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对16家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审查,配合完成复查工作,出具技术审核意见(核查报告)及相关分析报告。 |
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山西省。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雅婷(第1、2、3、4、5、6、7、8、9、10包采购人代表),张中华,王完清,孙培霞,王国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价的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441.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说明:本公告页面中系统自动显示的代理机构名称为“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系我单位历史备案信息。现我单位已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名称为“山西标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名录变更申请,备案信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同步更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方式:0351-391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万国城16号楼30层
联系方式:15333680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敏、刘松林、王君宁、梁小青、张晔
电 话:1533368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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