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招采星 | 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

联系电话

0731-89579765

栏目导航

中标/成交公告

当前位置:主页 > 中标/成交公告 >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6 17:12:21 作者:招采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7210

  项目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国字菜篮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雅居街15-1号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94.6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和其他副食品类食材配送。

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验质--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 箱以上(含30 箱)的抽查率为10%,30 箱以下的抽查率为15%。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晓波、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材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100万元-500万元按0.8%收取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5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024-24011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0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024-22503077



免责声明:本页面内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平台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法律责任。

招采星®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平台

电话:0731-89579765

邮箱:service@bidzoc.com

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B座7028

长沙卓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长沙卓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湘ICP备13004894号-6
湘公网安备43010402002094号